古蔺县法院:解了“法结”,又解“心结”
近期,古蔺县法院圆满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排除妨碍纠纷。
不当处理,激化矛盾
蔡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2023年12月30日,蔡某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慎发生侧翻,导致李某的房屋受损。李某故扣留了蔡某车辆,意图确保自身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然而,李某的行为不仅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对蔡某的经济活动造成影响,引发了新的矛盾纠纷。蔡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排除妨害,并要求李某赔偿车辆停运损失。
耐心调解,握手言和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具备调解基础,便先行通过电话与李某沟通,向其释明扣留车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房屋损失的问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主张。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起到了效果,李某不再扣留蔡某的车辆,蔡某也恢复正常的营运活动。
在后续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避免衍生案件,便组织蔡某、李某二人多次沟通协商,将蔡某的经济损失与李某的房屋损失“一揽子”解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古蔺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认真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应冷静、克制,采取正当手段维权,切勿自行采取过激举措,激化矛盾,以免从受害者变成侵权方。
(罗碧)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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