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带队到古蔺县东新镇姚家村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宋利梅,古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鸿参加调研。
在姚家村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沟渠治理项目施工现场,调研组一行听取镇、村两级工作汇报,详细了解项目规划、施工进度、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当地群众参与建设的情况。
该项目位于姚家村二组和三组,这个大田坝共有稻田320余亩,是全村乃至东新镇范围内规模最大的一块良田。这里出产的姚家稻米品质优良,在周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由于年久失修,毁损严重,横穿田坝的沟渠基本丧失了原有的灌溉、泄洪功能,导致旱季无法引水灌溉农田,雨季大水漫灌,形成内涝,造成农田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种粮积极性,导致部分农田毁坏撂荒,令人惋惜。整治沟渠是几任村“两委”和当地群众的迫切愿望。
可喜的是,经过多方努力,今年争取到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00余万元,用于姚家村二组和三组3千米沟渠的整治。
从全力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泸州市检察院作为姚家村的定点帮扶联系单位,先后派出了4名同志到该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该沟渠治理项目,从最初的设想,到提上村“两委”工作日程,再到规划立项,一直到开工建设,在东新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村“两委”一任接着一任干,带领群众一步步把梦想变成现实。
“你是我们单位派驻姚家村的第四任驻村书记,一定要把这项富民工程搞好,为当地群众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为姚家村推进乡村振兴增加一个支点。”调研过程中,刘孝勇检察长勉励驻村干部肖鹏程,要抓住这个锻炼的机会,密切联系群众,磨炼自己,提升本领,多为村民办实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刘孝勇强调,以工代赈项目是一项惠农惠民工程,要重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把昔日的“大水塘”,变成真正的“米粮仓”,让工程造福人民群众。要坚守“赈”的初心,发挥项目示范作用,带动村民就地就近务工就业,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立足地理环境、气候等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科学规划统筹,寻找切实可行的群众利益联结方式,推动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
袁维科是姚家村村民,父亲去年10月因病去世,本人及其母亲也相继身患重病,两个儿子一个刚上初中,一个正在念小学,一家五口人的生活全靠妻子一个人来支撑。因为治病,家里耗尽了所有的积蓄,借遍了亲朋好友,同时还减少了两个劳动力,让这个几年前日子原本还算过得去的家庭,如今陷入了生活困境。
此行,刘孝勇专程前往看望慰问这个特殊困难家庭,关切地询问袁维科及母亲的身体状况、家庭困难及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据了解,为了帮助这个困难家庭,姚家村“两委”为其申请了最高标准的全家低保,解决临时救助金,争取了“丽蔺帮”医疗救助基金。驻村书记肖鹏程向院领导汇报后,单位发动干警职工伸出援手,为他们献上爱心。
刘孝勇鼓励袁维科一家人坚定信心,勇敢面对目前的困难。同时叮嘱随行的镇、村干部要对这个不幸的家庭给予更多关爱,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同时,要妥善安排好村里各类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帮扶工作,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