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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庭审“零距离”,守护生态“共参与” ——非法狩猎案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5-04-07 17:54:27 】 【 来源: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2025年3月31日,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被告人张某某、熊某某等六人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一案在茅溪镇青龙村“一江法庭”跨省司法协作碳汇林基地公开开庭审理,吸引了众多群众现场观摩。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既是公诉人又是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刑事指控部分,通过出示被告人供述、物证照片、证人证言、搜查、检查笔录等一系列详实证据,清晰地还原了犯罪过程,有力地指控了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公益诉讼部分,检察机关从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入手,阐述了非法狩猎行为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的不可逆转的损失,要求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等民事责任。整个庭审过程条理清晰、严谨规范,充分展现了司法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现场观摩的群众全神贯注,该村群众李某某在观摩后表示:“以前总觉得在山里打点野味没什么大不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这次庭审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以后定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此次庭审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严肃审判,也是一场面向公众的生态保护法治宣传,让公众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庭审是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不负山水、不负人民,做好赤水河畔的守护者”的司法实践,将司法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守护生态环境的决心,有效增强了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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