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第9次委务会研究,我委拟通过公开报名方式,对一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组织比选。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一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正常工作日(每日08:30—12:00和14:30—18:30),截止2023年6月19日15:00。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工作时内,凡有意向的投标商可到泸州市委政法委621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图纸或维修改造方案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投标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需具有维修改造或装饰装修等符合要求的相应资质法人;
2.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和其他附件材料等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5.凡愿意报名参加比选项目的投标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五、报名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南段1号市委大院2号楼6楼市委政法委621办公室。
六、比选要求
1.一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2.项目工期:15天(工作日08:00—19:00期间不能施工)
3.预算金额:12.50万元(含税)。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南段1号市委大院2号楼6楼市委政法委一会议室。
八、比选原则
我委组成比选小组对提交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符合施工质量要求下,以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的,则以注册资金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南段1号市委大院2号楼6楼市委政法委621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文先生
电话:0830—3195232,3109969。
附件:一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清单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