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江频道 > 三大建设 >
谋治3号 | 武器有很多,结果只有一个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4-10-18 14:58:47 】 【 来源:平安古蔺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可偏偏有些“精英”

为了“高端享受”顶风作案

祭出各类奇门兵器

一番操作猛如...

警方表示

真的“很有刑

“多情环”



微信图片_20241018145621.jpg


2024年7月期间,熊某某和项某通过安装钢丝弹簧套的方式在大村镇捕获泥猪1只,野山羊2只被查获。


钢丝弹簧套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用的捕猎工具。

猎捕动物中的野山羊认定为鹿科动物小麂,泥猪认定为猪獾,猪獾和小麂均属列入现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生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霸王枪”


微信图片_20241018145633.jpg


2024年7月18日,王某在古蔺县大村镇盐井河内通过使用“防鲨棒”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抓获。

经古蔺县农业农村局鉴定,王某使用的工具为一切天然水域都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和方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离别钩”&“渡灵船”


微信图片_20241018145642.jpg


2024年8月10日,周某使用锚鱼工具在大村镇新场村盐井河段处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现场抓获。

经古蔺县农业农村局鉴定,捕捞地点盐井河大窝凼段属于长江上游重点水域,是十年禁捕范围河段,捕捞工具属于禁用渔具规定中的禁用渔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第二条规定,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公布的有关禁渔区域,即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古蔺县行政区城范围均划为禁猎区。《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第二条规定古蔺县行政区域范围全年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第条规定禁止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请立即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古蔺公安 护蔺平安



编辑:刘瑶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