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谋新谋细谋实人民调解服务举措,有效融入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积极参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风险治理体系,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多措并举 夯实人民调解根基
宽城区委政法委立足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建网络、抓队伍、广普法,夯实基层基础,筑牢人民调解的“压舱石”。
搭建人民调解网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区103个街道(乡镇)、社区(村)调委会全覆盖。同时,持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26个企事业调委会、8个专业行业调委会、6个行政调委会、186个“百姓说事点”、22个个人调解室,更好地满足群众矛盾纠纷调处需求。
建强人民调解队伍。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业务技能大赛、协议书评比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区500余名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素养较高、调解能力突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奖励政策,推行调解员等级评定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以案定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立完善的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15项工作制度,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常态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把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遏制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重要前提,通过开展普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处”向“事前防控”转变,最大限度地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
多管齐下 创新多元化解机制
宽城区委政法委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着力完善“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源头解纷”的制度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
探索“3+4”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发挥中心、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优势,加强人民调解员与“百姓说事点”信息员、“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室四方力量的有机融合,有效整合解纷资源,全面构建协作联动机制。
创新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指导“百姓说事点”每天、社区(村)调委会每周、街道(乡镇)调委会每半个月进行拉网式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完善事项处置“闭环工作法”。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从登记介入、逐级上报、专人调解、提级调解,到调解不成引导分流等环节,均设专人负责,切实做到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实现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
多元支撑 构建基层治理格局
宽城区委政法委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调联动机制,打造和谐善治新格局。
诉前调解成效凸显。2018年,在宽城区法院立案庭建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诉前调委会“免费、高效、专业、公正”的优势,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截至目前,成功调解纠纷1811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4亿余元,接受法律咨询、提供律师指导案件15890人次。
拓宽联调联动渠道。在派出所、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探索开展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将调解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前置程序,对适合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援助案件先行调解,对无法化解或调解不成功,但符合法援条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援助程序。
宽城区委政法委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法治新期待,优化调解服务模式,提高调解服务效能,让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