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新闻发布暨贯彻实施会召开
9月19日,《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新闻发布暨贯彻实施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刘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鞠丽指出,《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突出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队伍”“关键群体”;拓宽渠道,注重与新兴媒体、与普法活动、示范创建相结合;多措并举,坚持以榜样引领带动人、以典型案例警示人、以鲜活故事感染人。
鞠丽强调,《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涉及面宽、系统性强,需要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加强配合、紧密协作、凝聚共识,形成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的强劲合力。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区县政府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条例》不折不扣严格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涉及部门多,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要加强督促推动,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监督。
刘峰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面学习、全面领会、全面落实。各级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系统谋划推进《条例》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工作保障,努力把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小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平作主题发布,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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