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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花绽放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3-06-10 17:12:2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 李笑寒

  

  风吹新绿,法蕴书香,又是一年春好时。借着法院培训的东风,又重回了一次校园,在大学学习的短暂时光仿佛把我拉回了十几年前的那个春天。

  

  彼时,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大一法学新生,听老师为我们讲授刑法学课,在那堂课上我第一次知道了著名的辛普森案,老师用这个经典案例生动地向我们讲述了司法中程序的重要性,也开启了我对法律的新认知。而今,我早已不是当时的法律小白,日复一日面对浩如烟海的案件,阅历增长的同时,有时我也会产生疑惑:什么是真正的正义?法律能实现绝对的正义吗?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法律所追逐的正义是有限的——这是《法治的细节》一书告诉我的答案,也是在这本书中我再次遇见了辛普森案,它带给了我更深的思考。

  

  《法治的细节》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的法学随笔,全书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6大板块,向大众读者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通过辛普森案、N号房事件等经典、热点案件,或娓娓道来或铿锵有力地向我们分析法理,用法律思维启发我们别样的思考。罗翔教授还在书中分享了他求学成长的经历,袒露其心境的变化与成熟,与我们一起通过阅读与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时刻,在现实中共同完善法治的细节。

  

  本书开篇写到“人生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是呀,人生正是因为很多的不确定性才充满了希望和意义,法治亦是如此,需要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那么,法治的确定性如何寻找呢?书中对热点案件的解读和对法治要义的思辨,再次启发了我对法治、道德、社会和个人的思考。我把自己的感悟归结为三个词:尊重、平衡、勇敢。

  

  法治的温度体现在对生命的尊重。书中讲到著名的思想实验“电车难题”:救五个人还是救一个人?相信这个难题曾拷问过很多人,我也思考过这个难题,却没有得出令自己满意的答案,直到我自己成为了法官。这个问题如果仅从价值量化的比较上来看,5显然大于1,可是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生命价值的比较,而是必须践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规范。诚如书中所言:“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对于严重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来惩罚。”如果无视道德规则的指引,在法律中只是进行功利的价值比较,那么整个道德秩序可能崩溃,社会也会瓦解。书中还有很多地方都谈到尊重生命,在“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中就写到对待精神疾病的犯人要先治病,再惩罚,这不是矫情,不是伪善,不是浪费,而是体现刑法对人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既是隐藏在法治中的细节,也是法治温度的彰显。

  

  法治的正义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书中多次强调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它既要在法理与现实中寻找平衡,又要在各种对立的利益中寻找平衡。这不禁让我想到法院纠纷化解的重要一环——调解。我在立案庭工作的这两年深切体会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相较于对簿公堂的“针尖对麦芒”,调解能避免双方关系绝对破裂。调解的过程其实也是平衡当事人心态和利益的过程,只有帮助当事人获得心理平衡,当事人才能理智地坐下来解决问题,只有兼顾各方利益的调解方案才能被各方接受,最终能达成的调解一定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而又蕴含情理的一种平衡。书中还写到,法律要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中寻求平衡。网剧《开端》曾引发观众在法律方面的议论,其中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探讨,是小江警官的诱供是否合法?在剧中,诱供的方式显然是不被认可的,因为诱供并不符合程序正义。马丁·路德·金说过:“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如同在我一开始提到的辛普森案,因为重要证据的收集方式存在问题被排除采用,最终辛普森被裁决无罪。很多时候,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为重要,因为法治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对权力的限制。我们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更应当始终牢记这一点,在司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在保持同理心的同时,不断修正固有的偏见,不轻易被舆论和情绪左右,努力寻找情理与法理的平衡,让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结出真正公正的果实。

  

  法治的长路需要勇敢地践行。书的序言中有这样一句话:“今后的每一天,我希望法治的光芒能够照亮每个人的内心与前行的道路。”这是罗翔教授朴素而美好的愿望,它的实现当然不能是挂在嘴边的一句空谈,而是需以身作则的身体力行。罗翔教授把高高在上的法律课堂拉近到最贴近普通大众的生活中来,他走进聚光灯下成为新一代“刑法学网红”,却不忘反思自己对热点案件的解读是不是在消耗热点、追逐名利?面对否定的声音,他仍勇敢而坚定地走在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上。这也让我联想到我们的成都互联网法庭,它正式成立于2021年4月,虽然年轻但从诞生之日起就备受瞩目,案件的受理数量逐年增长,有些案件庭审的在线观看量甚至突破百万。我们审理的小米科技公司诉网络大V名誉侵权案、全国首例涉互联网短视频账号违规买卖案等案件更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斩获多项荣誉。如今,成都互联网法庭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可谓是法院系统新晋的“网红”。而我作为这个网红中的一份子,必须更加谨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好每一场案件审理的网络直播,写好每一份事关当事人利益的裁判,让这名新晋“网红”发出更耀眼的法治光芒,绽放更美丽的芳华。踏上司法这条长路,我渐渐明白了什么叫做“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虽然我身处平凡的基层岗位,但我坚信只要做好每一件平凡的小事也能成就最大的不平凡。身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工作莫过于判决文书的撰写。每一份判决都是公平正义的现实体现,我们须谨慎对待每一件小案,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裁判,努力用文字传递法治力量,用公正书写司法为民情怀,用奋斗姿态激扬青春理想。我们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法律在不断进步,法治的细节在不断完善,这种进步与完善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与民众共同实现的。这个细节也许是一则法条的修正,也许是一种理念的进步,也包括了我们每一名内心中仍然存着对于公平和正义渴望的人。”法治之路,虽远必至。只要我们每一名司法工作者把法治的种子埋进心里,心怀尊重,寻找平衡,勇敢践行,相信春风有信,花开有期,绽放有时,法治的种子一定会开出绚烂的花朵,美丽的桃花源也将在现实中呈现。而我也将继续在成都互联网法庭这片“沃土”上认真耕耘,让我心中的法治之花粲然绽放。

  

  (作者单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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