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司法救助 困境中照进了光
近日,周氏父子怀着沉重的心情向纳溪区法院递交了一份司法救助申请,起因要从一场交通事故说起。
2019年7月的一天,刘某驾驶轿车至纳溪区G321线某路段时,撞上其行进方向道路右侧护栏,致行人吴某(周某付之妻,周某明、周某彬之母)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驾驶肇事车辆逃逸事故现场,并采取洗车及涂抹油漆方式毁灭证据。经公安机关认定,刘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经过判决,刘某需支付周氏父子三十余万元赔偿款。
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周氏父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采取了“五查一控”措施后,查明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刘某又因逃逸行为,正接受刑事处罚,执行干警无法与其取得直接联系。赔偿款可谓一分难求,一筹莫展的周氏父子只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收到申请不久后,执行干警便来到周氏父子的住处,对其情况进行了解。经过走访核实,周家因办理吴某(已故)丧葬事宜,已花光积蓄,又因周父已年过七旬,疾病缠身,长期需要药物治疗,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根据该案性质及周氏父子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马不停蹄梳理报送救助材料,为周氏父子争取到了2万元的救助金。
“谢谢法官,这真是雪中送炭啊……”事后,救助申请人打来电话表示感激,一笔救助金不仅解决了救助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也为救助申请人带来了生活的希望。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坚持围绕“应救尽救”的司法理念,加大落实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司法公信力的同时,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情。
(朱家兴)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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