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府院联动齐发力 协同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纳溪区法院依托区社会治理中心平台,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为阵地,联动纳溪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处罚争议纠纷。
纠纷源起于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因某公司经营食堂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且所销售的部分菜品未明码标价,而依照相关规定,对某公司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某公司认为,自己经营涉案食堂时间短,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轻微,在调查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纳溪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违法所得不当,行政处罚过重,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仔细阅卷、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及时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分歧较大,冲突激烈。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妥善修复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保障良好安定的社会秩序,承办法官会同纳溪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与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多次交流沟通,最终达成共识,将罚没款金额进行调整。原告公司于调解意见达成后三日内缴纳了全部罚没款项。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继续按照党委领导、部门协同、法院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强化府院联动,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走深走实,为平安纳溪、法治纳溪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郭瑞)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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