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让法律之光温暖残疾人
近日,为更好地满足视障人士的诉讼需求,纳溪区法院继江宁法庭挂牌成立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后推出了又一项暖心举措——提供盲文版起诉状。
过去,视力障碍的当事人在准备起诉状时往往面临诸多困难,复杂的文字内容和格式给他们的诉讼之路带来了不小的阻碍。如今,盲文版起诉状的出现,为视障群体打开了司法维权的“方便之门”。
为了确保盲文版起诉状的准确性和专业性,法院工作人员与专业盲文翻译人员紧密合作,对起诉状的格式、内容进行精心设计和翻译。每一份盲文版起诉状都经过了反复校对和审核,以保证视障当事人能够准确理解和使用。
除了提供盲文版起诉状,纳溪区法院还打造了一系列司法助残服务体系。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助残服务专岗,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指导等“一对一”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服务;在审判环节,为有需求的残疾当事人配备手语翻译、提供辅助器具等,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对于涉残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确保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此外,纳溪区法院还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特教学校等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向残疾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吴玳瑛)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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