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囤“年货”被查!
临近春节
那些未经许可
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准备趁过年大赚一笔的“老板”
不要干
不仅涉嫌违法犯罪
还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月27日,方洞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居民楼底楼门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通过调查后锁定嫌疑人代某某,并在其门市内查获非法储存的101件烟花爆竹。
经查,代某某日常经营纸火铺,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但没有烟花爆竹储存相关资质。不仅如此,该储存位置还位于居民楼,周边生活着大量群众,且门市内除烟花爆竹外还有大量布匹、纸箱等易燃物品,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安全条件。
目前,101件烟花爆竹已全部转运至泸县烟花爆竹公司保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烟花爆竹必须得有相关储存资质,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居民楼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就好比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严重后果。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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