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小案,惠民生,快侦快破暖民心。近日,泸县公安局连续破获两起摩托车盗窃案,及时为群众挽损。
案例一:还没到目的地就被抓
“我放在宿舍充电的手机不见了。”
“我停在公司的摩托车被偷了。”
3月14日早上,玉蟾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同宿舍的两人报警,称物品被盗,请求帮助。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初步询问核实报警人物品丢失位置、时间等具体信息,调取监控查看,发现同宿舍的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13时许,玉蟾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民警追至贵州省遵义市一停车场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闵某抓获。
经查,13日上午,闵某趁室友上班期间,将受害人殷某某正在宿舍充电的手机顺走卖掉,害怕被室友发现,就将另外一名室友刘某某的摩托车骑走跑路,本打算去广州打工,顺路去贵州旅游,还没到目的地就被泸县警方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闵某对盗窃室友摩托车和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跨市盗窃,当日被抓
3月20日早上,玉蟾派出所同时接到辖区两名群众报警,均是摩托车被盗。接警后,玉蟾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走访调查和调取监控,发现来自内江市的三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经过分析研判,掌握了三名男子具体信息,于当日中午,在内江市一小区将嫌疑人严某某、黄某某、吴某抓获,追回两辆被盗摩托车。
经查,嫌疑人严某某曾经因盗窃被抓,想着离开家乡盗窃风险较小,于是伙同黄某某和吴某于20日凌晨,来到泸县盗窃摩托车,没曾想一天不到就被抓获。经审讯,三人对盗窃摩托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过后,受害人胡先生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好警察,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快速破案挽损表示感谢。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安全防盗意识,特别是车主们,要谨记“一拔二锁三留意”,下车时要确认车辆处于锁定状态,并将车子停放到有人看管或者监控能够覆盖的区域,减少车辆被盗风险。一旦发现车辆被盗,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