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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情况通报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5-01-08 15:24:13 】 【 来源:泸州检察

  为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泸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10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3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9件,占比22.9%;区县检察院填报64件,占比77.1%。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9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66件,占比22.8%;区县检察院填报223件,占比77.2%。


  2025年,泸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堵住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风口”,不断完善有问必录、常态化核查倒查、责任追究等全链条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泸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监督方式


  举报电话:0830-3652173


  监督电话:0830-3113304


  监督邮箱:332446082@qq.com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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