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车司法所“普法广播”进入百姓家
“亲爱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你们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老人在过世后,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今天我们将讲解由纳溪区司法局龙车司法所提供的‘公民的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普法知识,希望能为各位解惑。”
为让普法更加深入人心,龙车司法所在原摆摊设点发传单的传统基础上,充分利用龙车镇“龙车之声”广播进行普法宣传,让老百姓听得懂,用得着。
播音主持人在广播中讲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承包土地后,对承包土地经营的权利。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因此不属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承包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承包关系不变,其他成员以该户的名义继续承包经营,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我们经常都能听到镇里的普法广播,都是些我们能听懂的语言,还有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这种形式很好,能学到很多法律知识。”金龙村的村民们说。
下一步,龙车司法所将继续利用“龙车之声”广播、流动宣传设备等,不定期播放自编自制的方言版法治主题广播,用群众倍感亲切的“土话”,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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