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巡察古蔺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动员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唐榕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并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古蔺县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黄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相关同志,古蔺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分管负责同志,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县公安局中层及以上干部、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唐榕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本轮巡察监督重点,围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基层落地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协助配合,畅通信访渠道,全力支持巡察组完成本轮巡察。
黄炜表示,古蔺县公安局党委将置顶政治站位,清醒认识领会巡察工作重大意义;扛牢政治责任,以最实举措配合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强化政治担当,以最严标准推动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古蔺县公安局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30日)分别设专门联系电话:19161712388,电子邮箱:19161712388@163.com,并在古蔺县公安局大门外左侧、古蔺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设置意见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5月27日工作日09:00-18:00。同时,巡察组还专门设置了巡察二维码(具体附后),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评价、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古蔺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