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院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工作 借“他山之石”化解矛盾纠纷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近日,泸县检察院举行引入心理咨询参与信访工作座谈会,聘任心理咨询专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双方就心理咨询师的介入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技巧,心理咨询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合作方式、合作意义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心理咨询师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此举让公众看到了司法的温度,让信访群众被看见、被理解、被关心,是用心、用爱、用情在办案,将努力用所学心理专业知识协同检察机关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泸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俊为首批心理咨询师颁发聘书,并作了总结发言。万俊表示,检察机关将与心理咨询专家相互协作配合,通过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接待、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方式,为信访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答疑解惑等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群众信访症结,促进矛盾纠纷诉源治理。
截止目前,泸县检察院已协同泸县二中、泸县实验学校和社会心理咨询机构等共同搭建心理咨询师人才库,首批纳入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9名,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窗口接访、带案下访6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依法能动履职,规范和畅通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渠道,助推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上解决。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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