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法院:将情、理、法三者有机结合,实现事心双解
近日,古蔺县法院观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亲兄弟之间的健康权纠纷。
据了解,徐某甲与徐某乙系亲兄弟,陈某某与徐某乙系夫妻关系,兄弟两家隔墙而居。2024年3月,徐某甲因房屋改造用水事宜与陈某某夫妻二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徐某甲打伤了陈某某,致使陈某某住院治疗。为此,徐某甲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四天的行政处罚。陈某某出院后,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某将徐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徐某甲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直亲关系,且被告徐某甲在受到处罚后,因不满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多次信访,若简单对该案一判了之,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处理不当还会导致兄弟两家矛盾深化。
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双方亲情为切入点,并请双方的亲大哥从中斡旋。最终,兄弟俩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
古蔺县法院始终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待涉家事纠纷案件,注重以调解维护家庭和谐,将情、理、法三者有机结合,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事心双解。
(周崎)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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