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赴江津区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交叉检查
自泸州市、永川区、江津区三地联合通过《关于推进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以来,三地执法单位始终保持着紧密联系与深度配合,共同致力于推动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首次派遣了5名司法所同志前往江津区司法局,参与其年度基层司法所业务交叉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覆盖司法行政工作的多个核心领域,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十大司法所职能。检查组严格按照《重庆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清单》的要求,进行逐项检查。江阳区司法局的5名同志在检查过程中,不仅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更从江津区司法所的实际出发,与江阳区本地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特别关注了江津区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依靠基层组织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多部门联合调处等形式,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的分析研判,从而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目标。
此次交叉检查不仅是一次业务上的交流与互鉴,更是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深化的重要体现。江阳区司法局与江津区司法局以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为主题主线,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为泸永江建成川渝滇黔结合部重要的经济中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下一步,江阳区司法局将继续与江津区司法局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以高质量的整改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将继续探索创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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