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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拒执移送 古蔺县法院加大司法惩戒力度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5-04-21 17:48:23 】 【 来源:古蔺法院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报告个人财产,被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了解,王某因购车资金短缺向钟某借款39800元,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钟某屡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经古蔺县法院审理,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仍三番五次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钟某申请强制执行。


  古蔺县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财产、履行付款义务。但王某态度嚣张地表示:“我在外省打工很忙,没空来报告财产,既然钟某已经申请执行了,我有没有财产,你们法院自己查询就是了”。


  针对王某的“耍赖”行为,古蔺县法院启动“法院+公安”执行110联动工作机制,查到王某已购买车票回古蔺县大村镇。于是,执行法官即刻前往古蔺县大村镇将王某传唤到法院。到案后,执行法官依法搜查王某微信,发现其每月流水上万元,多用于购物消费且交易金额较高。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王某仍狡辩称:“我的微信冻结了,现在用别人的微信。当初借钱是钟某自愿的,你们让他等我有钱了再还,我现在没有财产,就不用报告了”。鉴于王某拒不申报财产、涉嫌规避执行、不履行付款义务,古蔺县法院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15日。


  拘留3日后,王某终于认识到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并通过拘留所民警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履行完毕欠款本息48000元。


  法官提醒:诚信是安生立命之根本,一个人只有诚信为本,才能立身于社会。若失信于人,必会受到法律制裁。奉劝所有的被执行人,当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应当立即联系执行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试图通过“躲、推、逃”规避执行,法院针对“老赖”始终是“零容忍”态度,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轻则罚款、拘留,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古蔺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以违反报告财产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拒不报告、虚假报告个人财产整治,打出“司法拘留+拒执移送”组合拳,不断加大司法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快速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张杰   陈林)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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