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县聚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打好安排部署提前量、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执法服务并驾齐驱,全力推动“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下好动员部署先手棋
“按照年度监督执法计划,我们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和生产工艺不同,细化了每周的检查任务。”泸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办公室,墙上挂着的“强安2024”执法计划明细表和全县重点企业风险分级分布图格外醒目。据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雷世武介绍,年初,泸县安办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并组织县安委会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推进会议,针对道路交通、矿山、危化、民爆、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公安、应急、消防、园区等部门、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检查对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迅速明确到具体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各“强安2024”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组长靠前指挥、下沉作战,倒排检查计划表、制定检查事项清单、提前聘请行业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为专项行动落地落实打下坚实基础。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派出执法检查38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91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158项,其中重大隐患24项,采取现场紧急处置措施172起,立案查处26起,罚款461.72万元
下好主体责任关键棋
为了充分调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泸县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和“安全生产内部报告奖励”。
“储酒罐区可燃气体检测仪未定期校准,若发生泄漏,极有可能因报警不及时酿成大祸。”近日,泸州白云酿酒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并及时报告隐患,获得公司现金奖励。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能够有效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发现难等问题,有利于将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到最小单元。”雷世武表示,泸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按照《通知》要求,对自查阶段已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监管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发现问题清单。
《通知》下发以来,全县486家企业积极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累计排查安全隐患1413项;企业内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2733件,发放奖励25万余元;兑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3.45万元。
下好执法服务暖心棋
“粉碎房内使用铁铲开展作业,不符合防爆要求。”“酿酒车间行车吊钩无保险销。”近日,泸县应急、商务、经开区等单位、部门联合把课堂搬进企业车间,邀请行业专家、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交叉互检活动。旨在通过企业间交叉互检,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是监管执法的‘黑包公’,更是企业发展的‘店小二’。”泸县紧紧围绕“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倒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安2024”这一工作重点,坚持“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法,把普法宣传、助企纾困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切实提升全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这种互查互比、互学互鉴的交叉检查,比我们自查自改隐患的方式更精准更有效。”“行业专家不但现场点出安全隐患,还分析了隐患原因、整改措施,消除我们生产的后顾之忧。”泸州白云酿酒有限公司参赛代表马丽娟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学好用好判定标准,用实际行动做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接下来,泸县将坚持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积极推行统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模式,强化严格执法和跟踪督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力戒执法“宽松软虚”问题,确保“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胡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