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弯弯雨兮兮,豆黄苕红待农收。近日,大渡口镇和丰岩区象鼻村、太和村、鹿羊村这三个村的村民们纷纷结伴,冒雨赶往象鼻村茶场,只为参加一场特殊的“坝坝宴”。
微信群发“邀请函”
“黄老辈,今天落雨挖不成红苕,你都来茶场凑热闹啊?”“我昨天就晓得了,钟传杰支书在村上的当家人微信群发了通知的。这种公开活动难得,我肯定不愿意错过。”在象鼻村茶场入口,来自太和村的村民们一边准备入场,一边和邻村熟人打着招呼。为达到办一次活动,带动一片的效果,大渡口镇除了“线下”面对面邀请以外,还通过12个村(社区)“当家人”微信群云发“邀请函”,邀请村民们抽空来象鼻村参加一场特殊的“普法坝坝宴”。
茶场变身审判庭
国徽庄严,法护民安。在象鼻村茶场,原本用作茶叶加工的厂房车间,经过一番打理,布置成了整洁的审判庭,就在当天,纳溪区人民法院联合大渡口镇政府,将巡回审判庭“搬”到了象鼻村茶场,按审判程序,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因吸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刑事案件。该案由纳溪区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通过现场听审,村民们了解到,今年三月,被告人何某某在护国镇梅岭村大山顶砍竹子时抽烟,不慎将未熄灭的烟头掉落至竹叶上引发山林火灾。何某某及时报警并参与救火,最后在消防员、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山火于2小时后扑灭。经鉴定,过火面积为2.2939公顷,其中竹林地2.12公顷、耕地0.17公顷。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某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2.12公顷,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同时何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对涉案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综合被告人何某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何某某在梅岭村以补种复绿方式修复生态。
“我们和丰片岩区的森林覆盖率达80%,森林防灭火非常重要。作为象鼻村党支部书记、镇人大代表,今天我有幸担任了陪审员,我们的村民们也积极围拢来一起参加庭审活动,有助于大家增长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很有意义。”大渡口镇象鼻村党支部书记赵昌芬在庭审结束后和大家交流道。村民们也纷纷表示,通过旁听,不仅亲自感受了审判的全流程,也进一步见识了法律在守护公共财产、集体利益上的权威,对自己以后工作和生活都有指导意义。
“纽扣法庭”来宣讲
在巡回审判结束后,纳溪区人民法院大渡口人民法庭还联合江安县人民法院夕佳山人民法庭就地开展联合法治宣讲,通过结合何某失火罪一案,为旁听的村民们专题讲述了农村日常生活中森林伐木+法律、野味捕杀+法律、节能环保+法律等普法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讲解,让村民们从法律角度增加了环保知识,并支持乡村公益环保发展。
“我们纳溪区和江安县跨区域人民法庭结对组合、资源共享、普法协同,像纽扣的守护功能一样,共同为边界环境资源犯罪敲响了警钟,共同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共同守护好这一江流域青山绿水。”纳溪区人民法院大渡口镇人民法庭庭长易正平表示,大渡口镇象鼻村和江安县怡乐镇边界接壤,有4处交通要道,而整个大渡口镇就有7个村和江安县的5个村接壤,共有15处交通要道,大家将共同出力,共享长江当好邻居。
组团服务“自助餐”
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例诠释法律、宣讲法律,这场巡回审判庭正当是本次坝坝宴的“集体正餐”。除此之外,在庭审之前的空余时间,大渡口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卫生院等部门,还在茶场空地上组团摆摊儿设座,为村民们进行禁毒普法、医保征收宣传、食品安全讲解、免费体检、医疗咨询等宣传和惠民服务。村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摊位进行咨询了解。当天,“自助餐”摊位,共发出100份宣传资料和“普法伴手礼”80份,解答村民各类咨询30个。
当巡回法庭“搬”进了村里的茶场,茶场这场特殊的坝坝宴“集体正餐”加“自助餐”,让村民们在家门口“零距离”共享了普法惠民服务,也将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乡村振兴正当时。
(钟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