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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司法局:人身损害惹纠纷,人民调解来化解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5-02-18 15:33:05 】 【 来源:四川在线

  近日,龙马潭区司法局胡市司法所成功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顺利将矛盾调解在诉前,节约了司法资源。


  去年,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来龙社区的熊某某两兄弟自建房处,房主熊某某将自建房混凝土输送操作工作承揽给没有相关资质的何某某驾驶泵车完成,由于何某某操作不当造成泵车重力偏移发生倾斜,泵臂随之压住了在剪力墙上的两个人,最终吕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熊某某重伤。在本次事故发生后,镇党政高度重视,来龙社区立即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房主熊某某、泵车司机何某某与死者家属因赔偿费用发生矛盾纠纷,遂向胡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所及时向镇党政领导汇报,并联系三方当事人及家属,确定初次调解时间。


  调解过程中,龙马潭区司法局副局长严晓强全程参与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耐心听取三方当事人及家属的陈述后,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并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了初步划分。因事发突然且已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调解员为安抚死者家属情绪,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让侵权人何某某先行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在死者顺利安葬,重伤者治疗出院后,司法所邀请龙马潭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方兰现场为当事人及家属逐条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计算了赔偿金额。


  面对赔偿金额的分歧,在经过一系列磋商后,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熊某某两兄弟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协议签订后立即履行;何某某分别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伤者熊某某11万元,分期支付,直至付清。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死者家属及伤者熊某某担心何某某不能如约履行协议,调解员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当事人及死者家属在签订协议后到龙马潭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帮助其准备所需材料,对接法院工作人员,陪同其完成司法确认。


  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此次区司法局的指导和区人民法院的参与不仅提高了解决矛盾纠纷的质效,也增强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化解了矛盾风险,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


  (胡雪)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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