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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检察官 “零距离”以案释法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4-05-09 18:57:51 】 【 来源: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4日,孙某某在农田中除杂草后,用打火机点燃杂草进行焚烧,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经调查过火林地面积达120.08亩。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孙某某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损坏了国家林地资源,随即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该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介入该案进行同步审查。


  经审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认为孙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破坏了周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决定对该案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2月5日将孙某某失火的行为在《正义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期满后,由于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4年4月25日,一场公开审判在叙永县赤水镇黄坪村展开。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某涉嫌失火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叙永县赤水镇黄坪村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当地村民、村干部等近百人在现场旁听。


  在开庭审理中,检察官针对被告人孙某某涉嫌失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入罪标准以及需承担的民事责任进行深入剖析论证,指控被告人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庭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并依法判令孙某某按照叙永县林业和竹业局出具的植被恢复方案对生态环境予以修复。该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在庭审现场,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向旁听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希望广大群众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要增强守林护林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赤水河畔的绿水青山。


  “在山上随意用火后果真的很严重,我接受惩罚,愿意修复生态……希望村民们以我为戒。”在庭审中,被告人孙某某忏悔道。


  检察官对现场旁听的村民进行了以案释法。让当地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接受警示教育,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目的。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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