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终于逮到被执行人肖某了,我现在把人带到成都市锦江区东湖派出所来了,请你们迅速到成都市锦江区拘留被执行人。”9月25日下午4点19分,申请执行人唐某拨打“执行110”指挥中心电话说道。
“好的,我们立即安排干警前往。”接到来电后,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立即核实案件,并通过“执行110”联动机制联系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先控制被执行人;同时迅速组织警力,紧急驱车前往成都市。
当晚9点19分,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成都,与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干警汇合。
据了解,被执行人肖某因承建工程急需资金向申请执行人唐某借款100万元,至今一直都没有归还,唐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遂起诉至叙永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肖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
“你如果一时拿不出来那么多钱,可以和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不能一跑了之,更不能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视而不见。”在锦江区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说。让被执行人肖某了解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并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同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兑现。
但肖某态度很顽抗,一直称自己没有钱,所有的钱只够自己的生活费,实在是拿不出来了,加之这两年在外务工没有挣到钱,“我真的没有办法啊,就算你把我拘留,我也没有钱能还款”,肖某无奈地说道。
经执行法官长达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并组织唐某与肖某协商,肖某表示自己既无财产也无履行能力,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叙永县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准备及时将被执行人肖某带回叙永县法院。
9月26日凌晨4点17分,执行干警带着被执行人肖某返回到达叙永。鉴于被执行人肖某长期逃避执行,未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维护法律权威,叙永县法院依法对肖某拘留15日。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干警的全力协助,使得案件顺利执行,一次跨越349公里的执行任务,拉进了两地法院人的距离,进一步打通了两地执行协作的便捷渠道,体现了人民法院间团结一心、紧密配合的协作精神,同时也彰显了人民法院积极履职和勇于担当的优良作风。
今后,叙永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拓展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发挥跨地区执行合力,努力化解执行难题,切实提高执行成效,以高度责任心、高效的行动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
(汪鑫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