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我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庭前两次与被告电话联系,被告均未接听,而是通过短信回复其不方便接电话,沟通未果。果然,开庭当天,被告没有到庭,案件缺席审理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亲属关系,或许可以庭后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想到这里,我通过短信告知被告今天的庭审情况并发送了借条原件,询问被告是否愿意调解。
“我没有写过借条,没有这回事!”被告通过短信表达了他的愤怒。
这就让人疑惑了,难道这借条是假的?虽说已经开完庭,但既然被告这样说到,为了查明案件真相,我便询问被告是否申请笔迹鉴定,被告回复要申请笔迹鉴定,并向法庭邮寄了书面申请。
“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借条分明是他写的,咋可能有假,要鉴定就鉴定,奉陪到底,谁怕谁!”得知被告向法庭申请了笔迹鉴定后,二原告情绪很激动,嘴里不停地谩骂,势必将这场官司打到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看来这个案子得鉴定了。
为查明案件真相,我组织双方对“借条”原件进行现场质证。
这一次,被告不再躲避,从省外赶回了叙永老家。经询问后,我才知道被告不便接电话是因为之前患了脑梗,语言表达不清。甚至来到法庭质证也只能通过文字交流。质证结束后,原告对被告恶语相向,看着被告颤颤巍巍的身影,我好言相劝,建议双方不要有对立情绪,既然到了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不要再徒增更多不悦。
案件按流程移送司法鉴定。随后司法鉴定中心发送补充鉴定材料函,要求被告提供同时期原件比对样本,但被告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供比对样本导致司法鉴定中心终止鉴定。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只能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开庭。
双方的借贷缘起于亲属关系,闹上法庭后因被告不承认借条签名而上演了一场司法鉴定的闹剧,割裂了双方的亲情,产生了矛盾隔阂。司法鉴定没有做,案子还得结。我还是想再给双方做做调解工作。
第二次开庭前,我特意邀请了原、被告所在村社了解熟悉当地风俗民情的“石榴籽”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被告认可了借款的事实,并承诺分期履行,原告内心得到些许慰藉,考虑到被告目前的身体状况,也作出了相应的让步。
最终,在众人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从一开始的恶语相向到结案后握手言和,双方都发自内心地露出了笑容。
司法不仅要明辩是非曲直,更要温暖世道人心。法律只有兼顾了法、理、情,才能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才能传递出司法应有的责任和温度。在这个案件中,面对缺席审理的情况,没有采取直接发送冰冷的判决书,而是用专业、智慧、耐心化解双方的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