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破破烂烂,总有人修修补补。非常感谢您,感谢贵法院,感谢每一个为案件默默付出的人。”当事人蔡某某给周云法官的感谢信中这样写道,字里行间表达着深深的谢意。
一封亲笔信、一面红锦旗
这是叙永县法院法官周云成为员额法官后收到的第一面锦旗及感谢信。
“当我手捧那面鲜红的锦旗和当事人亲笔写下的感谢信时,内心深处涌动着作为法官肩负的责任感与无上荣光,这是信任和褒奖,也是鞭策与鼓励。”周云法官感叹道。
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2年6月,蔡某某接到一通自称某东客服的电话,对方告知蔡某某金条(一款现金借款服务产品)利率过高,违反了国家规定,需消除某东金条贷款,清空额度并降低利率,否则将影响其征信记录。客服人员表示在操作完成后会返还款项。蔡某某在对方的指引下,通过银行APP向赵某银行账户转款34800元。然而,蔡某某转账后并未收到返还款。蔡某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嫌疑人赵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人民币1500元。2024年3月,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赵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初犯,无前科劣迹,认罪认罚,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因赵某未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标准,蔡某某遂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益。
叙永县法院收到该案后,积极开展送达、开庭审理等各项工作。诉讼过程中,考虑到蔡某某、赵某双方均在外地,承办法官周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反复主动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并释法明理,希望能够达成和解。在多次耐心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及时依法作出判决,维护了当事人蔡某某的合法权益。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封感谢信和锦旗。
一面锦旗、一封手书,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办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的生动写照。下一步,叙永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