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各长城沿线检察机关在加大长城保护宣传力度的同时,注重以案释法,成功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为长城保护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岫岩满族自治县:明长城坎东烽火台遗址
问题:不依法履行维护管理职责
解题:制发建议落实保护措施
“除自然风化因素外,受人为活动破坏情况较为严重。”“烽火台遗址杂草丛生、周围堆放垃圾,导致无法直观辨认出烽火台的外观。”“文物档案记录不规范、不全面,缺乏常态化巡查防控措施。”“居民擅自在烽火台建筑基础部位搭建构筑物,损害了该烽火台的历史风貌……”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大新在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座谈会上向相关单位阐述了坎东烽火台保护存在的问题。
近日,岫岩县检察院组织开展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黄大新带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来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坎东烽火台遗址。
黄大新向记者介绍,岫岩县检察院对坎东烽火台进行了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并深入村屯乡镇与群众交谈,重点对“应保未保”、巡查防控措施不到位、保护性修缮和保护标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摸排。组织干警对实地发现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逐一排查分析影响长城保护的风险隐患,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6月5日,该院组织召开了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座谈会,现场听取了当地长城保护工作情况,并围绕发现的问题隐患与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交流研讨解决方向,并就加强巡查、建立长城保护长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会后该院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落实有关保护措施。
“岫岩县检察院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凝聚长城保护工作合力,对破坏长城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长城保护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长城保护意识,为长城保护工作积极贡献检察力量。”黄大新说道。
本溪市溪湖区:明长城十七处烽火台遗址
问题:应保未保致遗址损坏
解题:网格管理实现巡查防控全覆盖
在本溪市溪湖区内分布着17处明代长城烽火台遗址,均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以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纵横一体履职,积极探索长城保护综合治理新路径。
无人机飞越荆棘满布、杂树丛生的山岗,检察官们紧盯屏幕为长城遗址做着“打点”工作,600公里的山道正是他们无数次走过的路……
17处长城遗址损坏程度严重,形态辨识度低,承办检察官先后实地勘察遗址34次、走访周围群众百余人,明确遗迹破损程度、巡查防控短板。同时,利用智慧地图“标注”、无人机拍摄以及大数据分析等电子技术手段“赋能”勘察取证,详尽精准构建长城遗址“身份档案”,为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打下坚实根基。
17处长城遗址散布在11个行政村的16处荒山山顶,还有1处坐落在大学校园内,相互距离较远、管辖不同,如何打破“壁垒”实现有效巡护?溪湖区检察院给出答案。
承办检察官在充分调研取证基础上,依据《长城执法巡查实施细则》与溪湖区文旅局进行多轮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
经磋商,就长城遗址保护人力、财力、物力存在困难导致“应保未保”等多项问题整改达成共识,依靠群防力量构建“信息化+网格化”长城保护机制,在遗址周围划定隔离区、增设标识牌和硬隔离网,利用各社区(村)治安“网格员”“长城保护员”对遗址开展日常巡防,所在街道以及文旅局进行“月调度”“季总结”,多部门、各层级一体化联动,实现有效网格化管理、扁平化调度。
承办检察官先后前往遗址所处4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督导检查并制发磋商函,进一步压实责任。截至目前,11个社区(村)共招募长城保护员22人,街道下派“网格员”11人,实现巡查防控全覆盖。
为进一步增强民众历史文物安全保护意识,让长城保护获得更多的认知认同,切实做好长城遗址保护的“后半篇文章”,溪湖区检察院先后前往11个社区(村)、1所大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律法规、公益诉讼案例和遗址历史故事为着力点,多元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民众知晓保护什么、为何保护以及如何保护。
其间,向各社区(村)、大学校园制发《长城遗址保护倡议书》11份,鼓励倡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和推动精神文明传承。同时,借助广泛宣传普法实现“外脑”增效,开通“长城遗址保护”举报热线,以公众力量进一步拓展线索案源。
未来,溪湖区检察院将聚势精进、众擎共举,深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持续跟进监督整改,着力优化长城遗址长效保护机制,以检察力量筑起保护屏障。
灯塔市:明长城全家洼子烽火台遗址
问题:日常保护不到位
解题:汇聚多方智慧进行精准监督
今年2月以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燕益行”公益诉讼团队先后多次深入辖区明长城全家洼子烽火台遗址等地进行实地勘查、调研走访,同时结合无人机航拍取证、现场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全面掌握遗址保护现状、日常管理等情况,就遗址自然侵蚀与人为破坏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和研判。
“我们勘查后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针对发现的烽火台遗址顶部及两侧种植农作物、日常保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定责任主体,开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程序,决定立案2件。”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道,“我们结合前期调查取证情况,拟对长城遗址保护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更好听取多方意见,提高检察建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3月6日,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与行政机关代表一同就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长城遗址被破坏情况进行检察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本辖区内长城遗址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拟制发检察建议的情况等,参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并一致同意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切实保护。会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针对加强长城遗址保护监督管理,对在遗址周围种植作物的违法行为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强化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加强定期排查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精准的整改建议。
为促进相关问题有效整改,检察建议送达后,该院定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长城保护工作推进会,共同探讨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题堵点。今年3月中旬至4月,“燕益行”公益诉讼团队与行政机关负责人逐一到辖区7个乡镇(街道)的9个烽火台遗址进行检查验收,对实施围网工程、日常管理等情况开展“回头看”。
今年5月,行政机关就检察建议落实采纳情况书面进行回复,检察建议提出的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经了解,行政机关通过调查找到在长城遗址上种植农作物违法行为人,并已对其进行处罚,恢复烽火台遗址原状;行政机关已向上级部门书面逐级请示,申请长城遗址修缮资金并已拨付到账;在乡镇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长城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水平;完善并加强对文物遗址的管护、巡查和记录,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座谈培训等方式协调各方加强长城遗址保护。
为持续有效开展长城遗址保护,灯塔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探索建立长城保护常态化工作机制。4月28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建立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细化长城保护举措,推动出台制度规范,通过个案的办理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以检察履职推动多元参与,推动建立社会支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长城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