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省市两级政府主要领导旁听庭审活动,32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全区各中级法院院长现场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并就“深化府院联动,依法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展开谈论。大家一致认为,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要引入现代化审判理念,认真研判行政争议化解的利益平衡点、情理认同点、法律着力点,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从源头治理、纠纷化解、完善机制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寻求“最优解”,力促政通人和、取信于民。
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行政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彰显了其在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中的重要性。然而,行政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结事不了、老百姓有心结、告官不见官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为破困局,宁夏各级法院深挖自身潜力,有力有效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现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双向奔赴”。
多元聚力奠定化解基石
“乡上终于兑现了当初的承诺。”谈起4年前的拆迁补偿,中卫市某乡镇的田某等7人内心的疙瘩总算解开了。
2020年,因美丽城镇建设需要,乡政府征收田某等7人房屋并与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诺田某等人在协议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乡政府奖励每户3万元。然而积极配合乡政府工作自行拆除各自房屋后,田某等人并没有收到乡政府承诺的现金奖励。负责办案的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意识到,让行政相对人期待利益落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考虑到该案涉及美丽乡村建设且人数较多,中卫中院启动非诉解纷机制,将案件委托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中心秉持让当事人“少跑路、好办事”的原则,邀请跟案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联合工作组,前往田某等人所在地开展协调化解。
“大家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过多轮磋商,最终促使乡政府向田某等7人各支付奖金3万元。”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迟到的奖金”让这起争议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中卫中院相关负责人说,人民法院把协调化解、守正创新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以府院联动带动官民互动,推进行政争议从终端解决向源头化解延伸。田某等人与乡政府行政允诺七案的高效化解,充分凸显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凝聚多方共识、汇聚多元解纷力量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
宁夏法院始终将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区域发展大局中考量,积极寻求部门、区域良性互动协作,着力防范法律风险,化解潜在矛盾纠纷,推进依法行政。先后与自治区政府等联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定期与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联合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班,资深行政法官深入成诉多发的行政机关授课,选取典型行政案件邀请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连续16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宁夏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行政机关应诉执法情况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促使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采取有效举措解决行政应诉和败诉问题。
管辖改革校准法治天平
2024年1月31日,西吉县法院法庭内,距离开庭还有10分钟,坐在被告席上的西吉县副县长李彦科又把答辩材料梳理了一遍,他将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上诉人程某某等人诉西吉县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三案。不同的是,这既是自治区高院组织的一次巡回审判,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实战化培训。
西吉县及下辖乡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全区三级法院55名行政审判业务骨干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共同观摩庭审,现场对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技能、庭审形象进行评价打分,提出意见建议。
2022年8月,灵武市公安局在对李大爷的户籍信息出生日期变更时发生录入失误,导致李大爷基本养老保险被停发,李大爷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考虑到李大爷年过六旬、因病行动不便,法院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此案。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在家门口就把庭开了,还彻底解决了我的烦心事。”李大爷拿到养老金后,打电话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法官道谢。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建立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机制,对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在同一地区、交通不便,当事人因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到庭参加诉讼,以及涉众型、群体性或集团诉讼案件等具有典型意义,对当地群众或行政机关有宣传、指导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不仅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可以邀请案发地周边群众参加案件旁听,以案说法,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自治区高院结合宁夏发展实际,制定《关于推进全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确定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和西吉县法院4家基层法院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打破行政诉讼“主客场”藩篱,开辟“责任田”。
5年来,4家集中管辖法院共新收各类一审行政案件7047件,占全区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的60.82%。自治区高院评估后认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减轻和消除原告方当事人的“官官相护”疑虑,树立司法权威;建设专业化行政审判队伍、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动协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官民矛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力求‘双赢多赢共赢’,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数量下降的每一个百分点,都是三级法院法官一个个案件办下来的。”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人民群众对实现合法权益的期待,就是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是人民法院努力工作的方向。
(马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