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6个市级营商环境牵头部门作表态发言。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斌在发言中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一丝不苟破解“立案难”。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线上线下“双通道”立案,线下开通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立、当日流转分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齐;线上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24小时自助法院,实现跨域立、自助立、掌上立,为企业提供“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立案服务,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现象。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力克“平权难”。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平等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大、中小微企业,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中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依法保障市场准入统一,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以司法的确定性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一抓到底扫清“发展难”。在坚持平等保护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融资难融资贵、账款难收回等困难,依法进行诉讼引导和释明,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切实查清案件事实,防止将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转化为诉讼不利地位,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一刻不松解决“执行难”。深化府院联动,依托政务诚信协调机制,强化政务主体拖欠企业账款集中清理。实质化运行“执行110”举报热线(泸州中院举报热线为0830-3170110),积极回应执行诉求。充分运用网络查控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执行行为,对暂时“失能”企业审慎适用强制性措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全面清理失信企业被执行人,符合法定移除条件的依法撤销或删除,让企业重回发展轨道。
提高破产办理质效,一以贯之攻坚“出清难”。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对内深化“执破融合”,整合执、破程序资源优势,推动涉企债务集中清理。对外指导破产管理人多渠道对接意向投资人,整合破产财产价值,进一步提升破产资产处置率和回收率,助推困境企业重获新生。深度运用破产专项资金,解决“无产可破”案件办理,加快“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接下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切实提升司法质效,努力按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司法满意度”八大专项任务要求,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