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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护苗,用心护成长
www.luzhoupeace.gov.cn 】 【 2024-07-04 14:52:13 】 【 来源:法治永宁

  为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司法部“法援护苗”行动工作要求,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融入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体系,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群体,办好未成年人重点案件,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


  密织“关爱网”优化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一系列措施。


  法律服务热线“365x24”小时在线。充分发挥“12348”和办公座机“6759148”的作用,确保热线电话时刻在线,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


  坚持落实好《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便民服务的公告》。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均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且全部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容缺受理”和“承诺制”,贴心打造未成年人维权“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模式。同时对已经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监督、回访,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衔接工作室”。2022年5月,叙永县司法局和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衔接工作室”。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涉未案件的司法协作,保障未成年人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撑起“保护伞”,深化援助力度


  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强大的司法保障。


  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24年以来,共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9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民事案件8件,刑事案件22件,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深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大力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公、检、法通知辩护案件,健全司法部门之间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律师沟通与反馈机制。在受理和具体承办案件的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与其他司法部门沟通解决。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承办人员办理,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要求承办律师重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帮助其树立信心,尽早回归社会。


  筑牢“防火墙”,强化法治宣传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依托叙永县拓荒牛法律服务团深入各宣传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在法治宣传工作中,把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重点普及的法律,丰富载体,活化形式。


  深入开展“法律进家校”活动,在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栏、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发放法治类书籍刊物,为学生提供法治文化读物,丰富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形式,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意识防线。在法治宣传中发放围裙、手提袋、盒装纸巾等法治宣传用品8000余份,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涉及未成年人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下一步,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为叙永法治建设贡献法律援助力量。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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