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起纠纷 人民调解护民心
近日,叙永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工亡赔偿纠纷,及时有效地避免了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切实维护了工亡家属与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29日下午6时许,朱某某受叙永县某建材公司(下称某公司)指派,到建筑工地卸货。在卸货过程中,朱某某突然倒地,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某公司为朱某某购买了60万元的用工责任险,未缴纳工伤保险。朱某某的家属要求某公司依法给予工亡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共计近200万元。某公司认为朱某某系自身疾病突发导致的死亡,且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双方就此引发争议。
叙永司法所接到家属的调解申请后,立即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和死者朱某某住所地的村干部组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小组,组织公司代表和死者家属座谈协商。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长达四天的多轮座谈反复协商,最终双方签订赔偿协议,由某公司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共计122万元,在双方签订协议的第二天支付61万元,死者朱某某安葬“复山”前支付61万元。
至此,一场因工亡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通过人民调解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更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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