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松松,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湖北省松滋市人,中共党员。先后在武警四川总队,四川警察学院学习,甘孜州理塘县公安局工作,2016年3月任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驻石桥派出所民警。2017年1月24日,农历新年春节前夕,在奋勇救起两名落水儿童后不幸牺牲,年仅31岁。蔡松松牺牲后,公安部、人社部和四川省委、团省委先后作出决定,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四川省政府评定其为烈士。
他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在各项任务面前作出表率,是“四讲四有”的优秀共产党员。
牢记党员身份,在“两学一做”中作表率。蔡松松入党9年多来,积极参加各类专项主题教育,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积极主动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认真领会“一准则两条例”重要内涵,自觉开展“两重温两对照”、党员讲微党课,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牢记民警身份,在“精湛业务”中作表率。蔡松松始终以强烈的进取心和紧迫感,刻苦钻研公安业务、法律知识、群众工作方法和信息化技能,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先后多次组织、制定、参与了全市新农村扶贫石桥示范点安保任务,个人每月考核成绩也都走在全局前三。
牢记公仆身份,在“克己奉公”中作表率。蔡松松克己奉公、乐于奉献,能够严守党的纪律,传承党的优良作风,不贪名、不图利,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他始终保持务实重行的工作作风,担当担责、善做善成,在危难险急时刻不畏艰险挺身而出,是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人民警察。
敢于亮剑,专项行动中总是冲锋在前。2010年以来,他先后参与了“缉枪治爆”“雷霆”“灭枪”等系列专项行动,圆满完成抓捕任务30余次,参与处置了2013年“7·30”群体性事件,带领应急处突大队深入各区乡开展集中整治法制宣传活动6期,每年虫草采挖季节在虫草山巡逻执勤一呆就是两个月。
恪尽职守,日常工作中总是一马当先。2016年3月,蔡松松调到了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论烈日当空,还是刮风下雨;不管清早,还是凌晨;不论自己休息,还是值班,只要报警电话一响,他都立马和战友们一起奔赴第一线。他曾对朋友说:“作为交警,真的很累,睡足觉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只有每一个警情我亲自去处理了我才放心,我必须对得起自己身上的警服,对得起这份人民对我的信任。”
公平公正,执法为民中总是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2016年11月11日是星期五,下午5时许,正值各中小学学生周末放学回家之际,蔡松松和往常一样在石桥镇玄马路7公里路段开展路查巡逻工作。一辆中型普通客车向设立的执勤点驶来,副驾驶上坐着一名小学生,蔡松松立即上前对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拉开车门一看,车厢里坐着、蹲着或者抱着拥挤在一起的全是小学生,车内杂乱无章,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经过现场清点,核载14人的中型普通客车竟然坐了19人,蔡松松不仅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还耐心地对乘坐该车的小学生们讲解了乘坐“黑车”“病车”“超员车”的危害和后果,其中一个小男孩竖起大拇指,说道:“谢谢交警叔叔,我为你们点个赞!”
他始终保持服务人民的百姓情怀,以民为亲、甘于奉献,真心实意为群众干实事谋福利,是一心为民的亲民使者。
急民所急,热心服务。2006年春运期间,当时还是武警战士的蔡松松在西昌火车北站执勤,发现一名农民工兄弟因被偷走钱包和火车票而不知所措,他立即上前安抚住民工情绪,并带着农民工兄弟满车站寻找嫌疑人。最后,在车站一个角落发现嫌疑人,蔡松松立马冲上去,对方却亮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蔡松松毫无畏惧,很快将对方制服并送到派出所。可惜,包已经被转移没有找到,看着农民工兄弟沮丧的脸,蔡松松自掏腰包给民工买了一张回家的火车票。
危急关头,患难与共。2016年7月中旬,泸县遭遇几年以来最大暴雨袭击,城区各个路段被洪水淹没,交通受阻,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14日凌晨,受暴雨影响,河水上涨,洪水将苦荞坝桥面淹没,交通阻断,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蔡松松第一时间奔赴抗洪抢险一线。他脱下鞋子,挽起裤脚,不顾自身安全,赤足站在齐腰的洪水中指挥交通,一干就是整夜,天亮了,赶来支援的战友到达,他才从水中出来,他的脚早已被水泡的发白。
感动百姓,警民情深。2016年12月初,石桥镇马溪街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长安车的擦挂事故,三轮车负事故主要责任。蔡松松赶到现场后了解到受伤的三轮车主黄宗林系五保户,生活困难。于是,他立即搀扶其到附近卫生所治疗,并自己掏钱支付了医药费用,随后将其送回家,更耐心对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黄宗林深受感动,主动接受了相关处罚。当黄宗林得知蔡松松因救落水儿童英勇牺牲后,一时愣住了,始终都不愿意相信,哽咽着说:“这么好的一名警察怎么说走就走了”。
蔡松松同志拥有共产党员的赤子本色和人民警察的满腔热血,他纵身一跃的英雄身影,闪耀着不灭的光辉,是忠诚为民的时代楷模。
他一个人感动了一座城。2017年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早上7时,全市几万名干部群众自发从四面八方赶来为他送行,素不相识的市民列队站在街道两边,自觉驻目送别英雄;马路上行驶的车辆悄悄地将车停在路旁,主动给灵车让路;有的群众追着灵车,大声呼喊“英雄,一路走好!”有的甚至一直跟随灵车车队,跑步数十里,将英雄一路送到泸州市殡仪馆……
他的优良家风继续传承。蔡松松同志牺牲后,留下了年迈的双亲、柔弱的妻子和两个仅3岁的女儿。在家属守灵期间,社会各界前来殡仪馆悼念,单位和个人送上的慰问金共计120余万元。泸州市精神文明办通过网络平台发出倡仪向蔡松松家人捐款活动,表达对英雄的敬仰和对其家属的亲切慰问。短短2天时间先后共收集到7000余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达20余万元。英雄的爱人吴娟通过网络对社会各界表示了感谢,但拒绝了捐款。
他走得匆忙但浩气长存。蔡松松同志是位好党员,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在生与死的严峻考验面前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蔡松松同志是位好民警,每逢重要敏感时期,都克服家庭、生活等重重困难,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备勤;蔡松松同志是位好父亲,虽然他关心不了年幼的双胞胎女儿,但是他的英雄壮举,将在一对女儿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英雄父亲永远是她们的骄傲。
(泸县公安局)